研字【2017】113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课程课堂教学秩序,提高研究生课程课堂教学质量,经研究,从即日起,用10日左右的时间,在全校范围内集中开展研究生课程课堂教学期中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形式和内容
1、培养单位自查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开展各类研究生课程教学计划执行情况自查工作,重点检查:①任课教师是否按课表要求在规定时间、地点上课,以及课前准备和课后作业布置情况;②研究生学习情况,主要是学习态度、出勤情况以及课堂上与任课教师的互动情况;③研究生按时保质完成课程(课堂)作业、实验(实习)情况及科研进展情况。
2、校研究生教育督查与指导委员会巡查
校研究生教育督查与指导委员会组织委员在各校区开展巡查工作。委员会根据《苏州大学研究生教育督查与指导委员会工作条例》(苏大研〔2015〕13号)的规定,督查各类各级研究生课程与课堂教学,包括实验课程。重点督查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以及收集研究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评价。
3、研究生院抽查
研究生院会同学校有关部门抽查研究生课程课堂教学情况。
二、工作要求
各培养单位自查期间,自查发现异常情况须及时上报研究生院。期中教学检查结束后,各培养单位须汇总自查情况,并于11月17日下午下班前将自查情况总结(2000字左右,电子版)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校研究生教育督查与指导委员会各学部、各委员巡查发现的情况及时上报研究生院,并于期中教学检查结束后召开总结会,研究存在问题及下一步解决办法。
研究生院抽查发现的问题将及时反馈给相关培养单位,并上报学校。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17-11-02 15: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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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人: 研究生院 徐晓明 发布人: 研究生院 王杰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