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苏州市委宣传部、苏州市社科联通知精神,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调动全市社科界服务苏州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奖励优秀社科应用研究成果,推动社科强市建设,为答好“创新四问”、践行“两聚一高”、争当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先行军排头兵提供坚强有力的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现开展苏州市第三届“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作者在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期间完成的,围绕苏州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开展应用研究形成的专著、论文、调研报告、咨询报告(含公开发表和未公开发表)等。
二、申报要求
1.凡参评的研究成果,均须由第一或第二作者申报,集体成果的申报者必须是该成果的主持人或第一完成人(作者),一般不以单位名义或课题组名义申报;
2.所有申报参评的成果均须为首次出版或发表的成果;
3.未公开发表的内部成果,须出具采用或受理部门的鉴定意见或证明成果应用价值的相关材料,由作者单位推荐,方可申报;
4.在本次评奖中,一个作者最多可申报两项成果;
5.以各学会(协会、研究会)会员身份申报的成果,应能体现和反映所属学会在研究过程中的作用。
三、申报材料
1.申报人须提交《苏州市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优秀成果奖申报表》(在附件中下载)纸质版一式2份;
2.提交参评成果原件或复印件2份(复印件须经人文社会科学院审查并盖章确认);
3.有关该成果应用价值的评价证明材料一式2份;
4.申报材料一般不予退还,请自留底稿。
四、奖项设置与表彰
1.奖项设置:本次评奖设优秀成果奖95项,其中:一等奖15项,奖金5000元/项;二等奖30项,奖金3000元/项;三等奖50项,奖金2000元/项。总获奖数控制在申报数30%左右。
2.成果表彰:获奖成果由中共苏州市委宣传部、苏州市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颁发获奖证书。
五、申报方式
1.申报时间:自即日起至10月10日(周二)。以各学院为单位,将所在单位的申报材料按要求整理汇总后10月10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人文社会科学院成果管理办公室(本部子实堂207),同时将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czguo@vnsbocai.com。申报表电子版材料请以“精品工程奖+单位+姓名”命名。
2.未尽事宜,请致电人文社会科学院成果管理办公室:65227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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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优秀成果奖申报表.docx (18.11K)
人文社会科学院
2017-09-12 14: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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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人: 人文社会科学院 郭才正 发布人: 人文社会科学院 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