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师生: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共青团改革,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兼挂相结合的共青团干部队伍,经校党委同意,面向全校青年教师和学生选拔校团委挂职或兼职副书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岗位及职数
校团委挂职或兼职副书记不少于2名。
二、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治觉悟,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熟悉并热爱共青团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具有强烈的进取精神、奉献精神和开拓精神,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开阔的工作视野,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廉洁自律,坚持原则,公道正派。
三、资格条件
(一)团委挂职或兼职副书记(教师)
1.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优秀青年教师,特殊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3.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二)团委兼职副书记(学生)
1.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在籍本科生、研究生(2017届应届毕业生应已被我校录取为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
3.有较强的学习能力,能处理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本科生学习成绩在所学专业前50%,研究生要求学业成绩优秀。
4.在团员青年中有较好的群众基础,担任过学生干部。
5.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四、工作安排
1.学校成立有关工作组,统筹安排、推进公开选拔工作。
2.公开报名。报名者填写校团委挂职或兼职副书记申报表,经所在单位党委(党工委)同意后,向工作组推荐,于6月16日(周五)17:00前将推荐表、成绩单(学生需提供)及有关证明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交至工作组办公室(校团委办公室202),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sycui@vnsbocai.com,联系人:崔苏妍,联系电话67168953。
3.资格审查。工作组对所有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初步遴选的基础上,以不低于1:4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4.面试。面试包括述职和答辩两部分。主要测试面试人员在能力、素质等方面对申报岗位的适应程度。述职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1.本人基本情况;2.主要业绩;3.对所报岗位的工作设想。答辩是指针对评委提出的问题当场作答。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确定考察对象。工作组根据面试成绩按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公示。
6.组织考察。广泛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师生意见,对考察对象进行民主测评。
7.结果公示。研究决定拟任人选,公示5天。
8.审议聘任。呈报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并按相关规定办理聘任手续。
五、相关待遇和考核
校团委挂职或兼职副书记任期原则上不少于一年。挂职或兼职副书记不占编制,不完全对应行政级别;挂职副书记每周在团委工作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只转组织关系、不转行政关系,兼职副书记根据工作需要予以灵活掌握;挂职或兼职副书记可根据工作需要参加相关工作会议、业务培训等活动。
挂职或兼职副书记任期结束后,学校将对其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列入本人档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