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老师: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第十四批“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选拔类别、选拔基本条件、资助类别及资助额度等详见《通知》(见以上链接)。 二、选拔分类条件 1.高层次人才项目: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高技能人才应具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 (2)项目负责人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2年1月1日后出生),承担过重大科研项目,并取得较高水平研究成果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2.创新人才团队项目: (1)团队带头人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67年1月1日后出生)。从事过国际、国内有影响的重大研究项目,取得同行公认创新性成果,拥有先进水平的发明专利或自主知识产权的,可放宽至55周岁(1962年1月1日后出生)。 团队带头人为两院院士、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以及国家千人计划(含青年千人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中科院百人计划、江苏省“双创”计划、江苏省“333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对象等国家和省部级重要人才工程入选者。 (2)团队成员应有长期合作关系和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具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团队核心成员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并在培养周期内保持稳定。 (3)申报项目符合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具有明确的创新目标和技术路线,具备突破关键技术、前沿学术问题的创新能力,拟开展的研究工作能产生创新成果。 每个申报人只能选报一项,不能兼报高层次人才项目和创新人才团队项目。已入选过“六大人才高峰”培养对象,培养周期已满,目前已结项人员,如承担新的应用性、创新性项目的,经所在市或省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特别优秀的,可再按规定程序申报一次高层次人才项目或创新人才团队项目。
三、项目申报归属部门及名额 该项目申报是由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本领域申报评审工作,因此请结合申报项目恰当选择申报归口部门(具体参见《申报表》填表说明第3条)。 据省教育厅及省农委相关通知,省教育厅限额申报,具体名额另行通知;省农委(农业)限额3人,其余归口部门无明确人数限制。 针对创新人才团队项目,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推荐0-1个,学部推荐名额可放宽至0-2个。 四、材料报送 1. 《“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申报表》(附件1,上交纸质版一式2份,同时提供电子档)。 2. 《“六大人才高峰”创新人才团队选拔培养申报表》(附件2,上交纸质版一式2份,同时提供电子档)。 3. 《“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和创新人才团队选拔培养申报汇总表》一份(附件3,电子档)。 4. “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和创新人才团队申报材料封面(附件4,纸质版1份、同时提供电子档)。 5. 申报附件材料,请按照以下顺序编辑目录、页码,装订成册2本,封面统一为申报附件材料封面(下载附件5、6)。 (1)项目实施方案和可行性报告; (2)单位对申报人或人才团队的培养计划和支持措施; (3)项目负责人或团队带头人参与过的项目研究、开发及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证明材料; (4)项目负责人或团队带头人及团队成员学术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包括个人学历、职称、培训、奖励、聘书等有关证书复印件; (5)项目负责人或团队带头人曾受到过“六大人才高峰”计划资助的,需提供原资助项目的结项及成果材料; (6)项目申报人或团队承担的国家、省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 (7)其他有关的证明材料(如近五年来科研成果清单,代表性论文等)。
五、申报注意事项 1、填写申报表前请认真阅读申报表中的填报说明,并着重阅读填报说明第3条。 2、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申报,并于6月16日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报送人才开发办公室(凌云楼0613室),并同时按要求,使用U盘拷贝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学校将根据申报的具体情况择优报送省相关部门。 联系人:杨凝晖、刘春雷、尹奎 联系电话:0512-67503045 附件1:《“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申报表》 附件2:《“六大人才高峰”创新人才团队选拔培养申报表》 附件3:《“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和创新人才团队选拔培养申报汇总表》 附件4:“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和创新人才团队申报材料封面 附件5: “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项目申报附件材料封面 附件6: “六大人才高峰”创新人才团队项目申报附件材料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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