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字【2017】29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苏州大学研究生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和专业学位建设实施方案,现对2014年度立项的卓越研究生培养计划项目和专业学位建设项目结题验收或成果鉴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结题验收清单详见附件1和附件2。
2、各负责人填写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3或附件4),请于 2017年5月23日前将纸质版(1份)交各培养单位。
研究结题报告与研究成果附件材料必须装订成一册,且附件顺序要与结题报告书中所列成果的顺序一致;附件中的论文除有重大影响的附全文外,其余的只要附刊物的封面、目录页、论文威尼斯人。
3、各培养单位对各项目进行评价,签署意见后,请于2017年5月25日前将纸质版一起交研究生院。
4、研究生院对立项的所有项目统一组织结题验收,公布结题验收结果。
5、请各培养单位认真组织项目负责人按要求进行课题结题验收工作,并进行客观评价。
6、请以前年度未结项的项目也一并在此次结题。
联系人:徐老师 钟老师
联系电话:65112257 65226986
上传附件
附件1:苏州大学研究生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结项清单(2014年度立项).xls (27.5K)
附件2:苏州大学专业学位建设结项清单(2014年度立项).xls (26.0K)
附件3:苏州大学研究生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doc (46.0K)
附件4:苏州大学专业学位建设项目结题报告书.doc (45.0K)
研究生院
2017-04-26 10: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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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人: 研究生院 徐晓明 发布人: 研究生院 王杰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