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有关老师注意: 根据江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的通知》(苏人才办〔2016〕29号),见附件1。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申请对象为省第五期“333工程”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申请对象必须是资助项目的第一负责人。 二、项目资助重点
项目资助突出我省“一中心、一基地”即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需要,重点资助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和重点专业领域,优先支持企业、开发园区和科研成果有望尽快转化的培养对象申请的项目。 三、项目资助标准及资金拨付
1、项目资助标准原则上按照《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苏人才办〔2016〕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2、所资助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2年。项目资助经费首次拨付70%,项目完成经考核验收通过后拨付30%。考核验收工作由省人才办统一组织。 四、推荐名额
一层次:1人;二层次:5人;三层次:2人。 五、材料报送 1、《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书》(见附件2,只需提供电子版); 2、《2016年度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汇总表》(见附件3,只需提供电子版); 3、《申报人员基本信息汇总表》(见附件4,只需提供电子版) 4、附件证明材料(目录见附件5,只需提供电子版) 六、注意事项 第五期“333”工程入选名单见附件6。申请人务必请于2016年11月4日前将所有材料电子版U盘拷贝,报送至人事处人才开发办公室(凌云楼613室),逾期不再受理。 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不吝联系,人才开发办公室竭诚为您服务。 联系电话:67503248 联系人:杨凝晖、刘春雷、尹奎
附件1:《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的通知》(苏人才办〔2016〕29号) 附件2: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书 附件3:2016年度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汇总表 附件4:申报人员基本信息汇总表 附件5:附件证明材料目录 附件6:第五期“333”工程入选名单 //file.vnsbocai.com/defaultroot/gov/info_view_my.jsp?editId=19349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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