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接学校关于开展捐赠类管理奖、学术支撑奖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现转发如下。
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苏州大学捐赠类管理奖、学术支撑奖的申报评选工作。根据《苏州大学周氏教育科研奖管理条例(修订稿)》及《苏州大学建设银行奖教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将申报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类别、奖项设置及奖励标准
(一)捐赠类管理奖。包括3名周氏教育科研奖(卓越管理奖),10名建行奖教金(管理类)。奖励标准为5000元人民币/人。
(二)捐赠类学术支撑奖:建行奖教金(学术支撑类),共10名。奖励标准为5000元人民币/人。
二、评选范围
苏州大学捐赠类管理奖、学术支撑奖的奖励对象为全校在职在岗教职工。
(一)管理奖:聘用在党政管理岗位或专职辅导员岗位并承担党政管理工作的人员。
(二)学术支撑奖:聘用在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并为教学科研工作提供支撑的人员,包括从事工程实验、图书档案、编辑出版、会计审计、医疗卫生、幼教等工作的人员。
三、申报名额
(一)管理奖:医学部可推荐1-2名候选人,其他单位可推荐1名候选人。
(二)学术支撑奖:医学部可推荐1-2名候选人,其他单位可推荐1名候选人。
四、申报条件
(一)管理奖
1.在党政管理岗位或专职辅导员岗位工作满5年。
2.热爱本职工作,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在管理服务、辅导员工作方面取得优异成绩,近5年年度考核至少有1次为优秀或因工作实绩突出,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表彰(受集体表彰的,本人须在工作中起主要作用)。
3.积极进取,勇于改革,在管理理念、方法、模式、内容等方面有所创新,并积累了一定的管理改革经验。
4.近5年内有较高水平的教育管理研究论文发表或负责起草较高水平的学校管理文件、改革方案及撰写调研报告等。
(二)学术支撑奖
1.在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5年。
2.热爱本职工作,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在为教学科研提供支撑工作方面取得优异成绩,近5年年度考核至少有1次为优秀或因工作实绩突出,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表彰(受集体表彰的,本人须在工作中起主要作用)。
3.积极进取,勇于改革,在本领域有一定的影响力,在内部管理、技术服务、队伍建设等方面有创新性理念和改革性举措。
4.近5年内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发表或负责起草较高水平的学校管理文件、改革方案及撰写调研报告等。
五、评奖程序
(一)评奖采取本人申报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形式,申报者填写《苏州大学捐赠类管理奖申报表》或《苏州大学捐赠类学术支撑奖申报表》,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同时发送电子稿)。
(二)各单位对申报者进行初评,并在名额范围内向人事处人事科报送申报材料。
(三)学校组织评审,择优确定拟获奖人选。
(四)拟获奖人选在校内公示5天后,由学校发文公布颁奖。
六、其他事项
(一)申报者不可同时申报我校其他各类捐赠类奖项。
(二)己获学校捐赠类奖项的,上次获奖后须隔3年方可再次申报,且本次申报使用的相关成果须为上次获奖后的新成果。
(三)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有关工作,申报者有关材料务请在2016年7月15日前报至人事处人事科,同时将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联系邮箱。逾期不再受理,敬请谅解。
联系人:刘璇
联系电话:67503249(人事科)
邮箱:liuxuan@vnsbocai.com
特此通知。
院办
201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