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接校人事处通知,2016年“千人计划”相关项目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各类项目具体申报条件参见千人计划网《2016年国家“千人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 除上述通知内容外,申报条件补充说明如下: 1.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含人文社科项目)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平台 (1)申报人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不超过55岁;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国际知名企业或金融机构担任正教授或相当职务;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以及经济金融、管理等领域的研究工作,具有世界一流的研究水平,近5年在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或获得国际重要科技奖项或掌握重要实验技能、科学工程建设关键技术。 (2)人文社科项目申报单位为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重点引进知识产权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国际关系、外交学、心理学等专业的急需紧缺人才。申报人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在国外一流大学或研究机构、文化艺术单位具有教授级(或相当于)职务;为国际同行所公认,具有较广泛的国际学术影响力。 2.创新人才短期项目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平台 (1)申报人须系国家科技、产业发展和学科建设急需、紧缺领域的领军人才或学术带头人,并符合创新人才长期项目第(1)条有关要求。 (2)申报人在国内工作单位固定,有明确的工作目标任务,能做出实质性贡献。 3.外专项目(长期项目) 申报人应符合“千人计划”(长期项目)引才标准,不超过65岁。 4.申报计算年龄和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1日。 请申报人员根据自身申报类型,登录千人计划网站(//www.1000plan.org/qrjh/article/65766)选择附件下载。请务必于6月17日前按照附件2、附件3申报要求上交相关申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申报。 请符合条件人员积极申报。申报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请咨询人事处人才开发办公室。 联系人:杨凝晖、刘春雷、尹奎 联系电话:0512-67503248 联系邮箱:liuchunlei@vnsbocai.com
附件1:《2016年国家“千人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千人计划”创新人才(长期、短期、外专)申报要求 附件3:“青年千人计划”项目申报要求 附件4:“青年千人”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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