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接校工会通知,为激励广大教职工立足本职、敬业爱岗、无私奉献、立德树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苏州市教育工会将继续对我校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的教职工发放荣誉证书,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计日期与对象:自2015年9月11日至2016年9月10日教(工)龄满三十年的在册教职工。(注:三十年教(工)龄系指在学校工作年限满三十周年) 二、凡退休时未满三十年及已发荣誉证书的教职工不再统计,请不要重复和遗漏。 三、统计花名册纸质一式两份,一份部门留底,一份由部门盖章后于2016年5月17日前报送校工会,故烦请需要统计的老师5月16日前将表格发送至以下邮箱: qianjiyun@vnsbocai.com 。统计花名册见附件。 注:1、此荣誉证书只能作为三十年从事教育工作的证书,不作他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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