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党委、党工委,各分党校: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预备党员的理论水平与党性修养,更好地发挥其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党校2019年度工作计划,定于9月至12月举办苏州大学第四十一期预备党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19年9月1日之前发展且未参加过预备党员培训班学习的中共预备党员,以及参加过预备党员培训班学习而未获得结业的学员。
二、培训内容
以马克思主义经典文献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基本内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规党纪,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重点,并辅以《入党实务教程》等教材。
三、培训安排及要求
1.本期预备党员培训将采用线上培训与线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参加培训的学员须登录苏州大学党校培训系统(地址://dxpx.vnsbocai.com/)完成相关学习任务(详见系统内培训要求)。各学院(部)分党校及附属医院党委于10月10日前将参加培训的学生学员名单上传至党校培训系统中;各有关党委、党工委于10月10日前将本单位参加培训的教职工学员名单发至党校邮箱(dangxiao@vnsbocai.com),由党校统一上传至系统中。
2.各学院(部)分党校党校自行组织集中授课2次,授课专家可在党校授课专家团队中选择(本学期党校授课专家团队名单及相关授课主题见附件),也可以根据学院(部)分党校实际情况自行选择专家。教职工学员根据自身实际选听本年度党课示范基地的授课(东吴商学院分党校或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部分党校开设的示范党课),授课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根据苏州市委组织部标准化培训要求,各学院(部)分党校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开展4学时的志愿服务实践教育。
4. 每位学员要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按时完成各项培训任务。党校集中授课一般不准请假,确有特殊情况请假的学员须经所在党委、党工委或分党校同意并提交请假说明。教职工学员请假说明提交至校党校。
5.培训合格的学员由党委组织部和党校发给结业证书,本次培训将依据学员学习、表现等情况评选出优秀学员。
6.有关本期预备党员培训的结业标准及要求将发布在系统的培训须知与公告栏目中,各分党校老师及学员登录系统后即可查看。
7.各单位如有补领学习辅导材料的请于10月10日到校本部6号楼335室领取, 电话:67507858。
四、本期培训开学典礼由各单位于10月25前自行组织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