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门、直属单位:
江苏省第十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江苏省第十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时间为:
2016年5月5日9时开通网络申报系统,5月25日17时关闭网络申报系统。
二、申报范围和要求
1.本省作者自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出版)或完成的成果。包括:
公开成果――在有统一刊号(ISSN、ISBN、CN)的报刊发表、出版社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类的学术著作(含专著、工具书、古籍整理作品、译著等)、学术论文、研究报告(含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和普及读物。在港、澳、台地区或国外公开发表、出版的上述成果。
内部成果――未公开发表或不宜公开发表的且被党委政府 及相关工作部门采纳应用的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
2.本届评奖规定申报参评成果的发表(出版)或完成时间 为2011-2015年,但往届(第十二届、第十三届)已申报成果不得重复参评。
3.所有申报参评的成果,申报人须作出著作权权利归属书 面承诺。对著作权存在争议的成果,还须提供具有著作权法律效力的文字证明材料。
4.每位申报者限申报参评1项成果。申报人须是该成果的 第一或第二作者,公开成果以版权页为准,内部成果须是课题负 责人或首席专家。
5.已参评成果再版的,其修订、增补内容须达到30%以上, 方可再次申报参评,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多卷本和连续出版物原则上出齐后,以整体成果申报参 评,各卷册、分册或者年度报告等阶段性成果如已申报参评,则其他阶段性成果和整体成果不得再次申报参评。
7.丛书可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单独申报参评,也可以作 为一项研究成果由丛书第一、第二主编(总编)统一申报参评。 统一申报时以该丛书中最后一本(卷、册)的出版时间为准。
8.系列论文可以整体申报参评,但必须标题(或副标题)相同、发表刊物相同、主要作者相同。
9.公开出版的同一专题有较强系统性的个人论文集视同于 学术专著申报参评。集体论文集、报告集只能以其中的单篇论文、研究报告申报参评。
10.研究报告(含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申报参评时须提 交有关部门的采纳应用证明材料。
11.普及读物限定为纸本图书形式,申报参评时须提交成果 效果和社会影响方面的佐证材料,包括图书发行量、书评、相关 新闻报道、受众反响等。
12. 以外文公开出版、发表的成果,申报参评时应当附有中文全文翻译,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13. 教材、教辅读物和文学艺术类作品不予申报参评。
14. 已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成果不予申报参评。
三、申报参评成果分类
申报参评成果分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学,语言学,文学,艺术学,历史学,法学,教育学,体育学,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新闻传播学,图书情报与文献学,决策咨询和社科 普及等17个申报评审组,申报人应根据其成果内容,对照省社 科奖申报平台的各申报评审组所含学科分类,自行作出准确选择。
社科普及类成果包括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解读、人文社科知识传播等普及读物。
所有翻译类成果一律选择语言学组申报参评。
所有内部成果一律选择决策咨询组申报参评。
四、申报办法
本届评奖继续采用网上申报,申报者仍须提供纸质申报材料。
报送的申报参评成果材料无论获奖与否,均不退回。
具体申报流程为:
1. 申报者进入省社科评奖申报系统页面(登录地址 ://61.155.238.20/sk/web_root/)或者通过江苏社科网(//www.js-skl.gov.cn)链接进入,按申报系统提示进行网上申报。
2. 下载并打印《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网络评奖申报系统自动生成)一式2份,申报人签署著作权承 诺,申报表加盖学校公章。
3. 提交材料:申报表一式2份、成果原件1 份(其中译著须附外文原版书一章,内部成果须附成果摘要,外文成果须附该成果的中文全文翻译及其真实性、准确性的保证说明)、副本1份(其中论文复印件须包括刊物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正文,如成果为著作可提交原件2份)以及有关该项成果的评价、证明材料等一式2份。
4. 请各学院科研秘书收集所在学院老师申报材料并统一汇总后于5月30日前交人文社科院成果管理办公室(校本部子实堂207),请将“申报表”电子版和汇总表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czguo@vnsbocai.com。
请各院系、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鼓励教师积极申报。
未尽事宜,请致电人文社会科学院成果管理办公室:65227842。
省社科评奖系统网址://61.155.238.20/sk/web_root/
上传附件
附件一:江苏省第十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汇总表(XX学院).xls (25.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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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办法.docx (16.54K)
人文社会科学院
2016-04-18 10:5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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