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字【2016】6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开学初研究生教学培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籍与教学工作
(一)全日制统招研究生
1、报到、注册工作
①2月21日(周日)研究生到各培养单位报到,2月22日(周一)正式上课。请各培养单位在2月24日(周三)下班前将《苏州大学研究生未报到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填写好并加盖学院公章交培养办。
②开学两周内研究生院根据财务处提供的已符合注册规定的研究生名单进行注册,并下发注册条至各培养单位。不能按期注册者,应当履行书面请假及暂缓注册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注册也未请假或未办理暂缓注册手续的,视为自动退学。
③符合注册规定的研究生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个人信息――学生学期注册,点击“提交注册”按钮在系统中完成本学期注册工作。
④请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逐一通知到休学期满应复学的学生于开学两周内返校办理复学手续,对于逾期未办理复学或其他学籍异动手续的学生按规定予以处理。
2、教学工作
①本学期研究生课程表已排定,可到研究生院网页――培养工作――教学管理栏下载。凡排进课表的课程必须按规定时间、地点授课,未经培养单位同意并报研究生院备案,不得更改课程表。请各培养单位通知到每位师生,以确保全校研究生教学工作稳定有序。
②2015级人文社会科学类硕士研究生的应用英语分班名单已于上学期公布在研究生院网页――培养工作――教学管理栏,从第一周开始上课,请各单位通知到有关研究生。自行开设应用英语课程的理工医类和部分人文社会类培养单位请做好应用英语教学安排工作。
3、2016年上半年毕业审核工作
①成绩审核:请各培养单位于3月18日(周五)前将还未审核的拟于2016年上半年毕业的研究生成绩单打印出来并加盖学院公章(16K纸打印,一式两份),交培养办审核。
②培养手册审核:非2014级研究生请按《关于研究生培养手册填写规范的通知》(苏大研字【2013】100号)要求填写,不合格的手册一律退回。2014级研究生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培养环节填写后自行打印书面材料递交审核(一式两份,须为签字、盖章原件),具体操作流程可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右上“通知公告”版块――苏州大学研究生电子培养手册填写说明(学生使用版)――下载阅读。
(二)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1、老生
①注册工作
根据《苏州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条例(试行)》,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老生应在开学两周内缴清学费并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应按退学处理。
请各培养单位通知学生务必在3月7日(周一)前缴纳学费(存交行卡、网上缴费平台支付或到财务处综合科直接办理),集体办理缴费的单位须事先与财务处综合科联系缴费的时间及方式。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符合注册规定的研究生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个人信息――学生学期注册,点击“提交注册”按钮在系统中完成本学期注册工作
②教学工作
请各培养单位严格按照培养方案安排好本学期的教学工作,并将课程表及时通知老师和学生,校外有教学任务的要及时准确下达到教学点。
2、新生
2015级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入学有关工作将另行通知。
二、培养工作
根据苏州大学研究生培养规范要求,请各培养单位开学初做好本学期相关环节的准备工作,以确保研究生培养工作有序进行。
(一)学位论文开题和中期考核
请各培养单位按照《苏州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研究课题开题管理暂行办法》(苏大研【2013】11号)、《苏州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暂行办法》(苏大研【2013】9号)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做好各类研究生(博士生、硕士生、在职攻读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和中期考核工作。
(二)专业实践考核
请各培养单位根据本单位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做好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考核和成绩评定工作。考核具体要求见培养手册。
(三)培养环节网上录入与审核
2014、2015级研究生需根据各培养环节要求及时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内容填写,研究生导师和研究生秘书负责各环节审核。导师和秘书电子手册填写说明可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系统管理――通知公告管理――通知公告信息查询――选择对应版本下载查看。
特此通知。
上传附件
附件:苏州大学研究生未报到情况统计表.doc (57.0K)
研究生院
2016-02-21 17:31:00
--------------------------------------------------------------------------------
起草人: 研究生院 钟慎斌 发布人: 研究生院 王杰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