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接学校通知,根据省教育厅《关于选拔2016年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赴境外研修的通知》(苏教师[2015]35号)精神,现就我校选拔2016年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团队赴境外研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名额和研修时间 1.中青年骨干教师研修项目推荐名额:10人。赴境外研修时间12个月。 2.团队研修项目推荐名额:1个团队(团队成员3-5人)。赴境外研修时间6个月。 二、申请要求 1.年龄及工作年限要求 中青年骨干教师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团队带头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来校工作满2年,且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2.学位和专业技术职务要求 应具有博士学位且担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且担任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外语要求 申请人外语水平须达到附件1规定的要求。对申请到港澳台地区研修的,外语不作要求。 申请赴美留学人员提前联系留学单位,了解具体要求,做好外语准备。 4.境外研修单位和学科要求 申请人的境外接受高校应为世界排名前200强高校或高水平研究机构,研修的学科应排名世界前列。世界200强高校以《泰晤士高等教育》公布的2015年排名为参照(见附件2)。学科排名具体标准参照2015年度QS学科排名。 优先推荐已联系落实境外研修单位的人员。境外研修单位的邀请函,应由导师本人或相关管理部门出具。邀请函应明确导师姓名、从事专业和职称、出国(境)期限、工作任务等。原则上具有副高级职称推荐人选联系的导师应具有正高级职称。 申请赴美人员与访学单位做好前期沟通,避免因单位或专业敏感导致签证被拒。 5.已获批国家和省公派留学、尚未出国但仍在有效期内的人员以及获得过国家、省公费资助出国留学、回校工作未满3年的人员不得申请。 6.不得与《2016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及《2016年国家公派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等项目同时申请。 7.从事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等学科的人员原则上不予推荐。 8.申请人须在2017年2月底前赴国(境)外研修,否则不予推荐。 9.符合《苏州大学教师公派出国(境)管理暂行办法》(苏大人〔2014〕125号)相关要求。 三、相关待遇 1.省财政资助中青年骨干教师研修项目人员14万元人民币/人;资助团队研修项目人员10万元人民币/人。 2.录取人员在批准出国期间国内福利待遇等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四、申报材料 1.《2016年度江苏省高校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申请表(骨干教师)》、《2016年度江苏省高校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申请表(团队)》(见附件3、4,电子版1份,纸质版一式3份)。 2.附件材料(A4纸双面印刷,装订成一册,一式3份),包括:(1)附件材料目录(须标注页码);(2)学历学位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3)外语合格证明材料;(4)境外研修单位邀请函复印件;(5)境外研修单位、导师简介;(6)研修学科世界排名证明材料(QS官网截图证明)。附件材料中,凡复印件均需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确认属实,凡外文均需同时译成中文。 3.《2016年度江苏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推荐人选汇总表》(见附件5,电子版、纸质版各1份)。 请有意者于2016年2月21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院办5208室,相关表格电子档发送至:qianjiyun@vnsbocai.co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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