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字【2015】104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司《关于组织研究生课程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和江苏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研究生课程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我校已参加由教育部支持的研究生课程建设,并已于2015年6月启动苏州大学研究生课程建设试点工作,出台了苏州大学研究生课程建设试点方案。
为保障我校研究生课程建设试点工作的科学性、前瞻性和有效性,通过设立苏州大学研究生课程建设研究课题,引导试点学科、研究生指导教师、教学及管理人员紧紧围绕研究生课程建设试点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遵循高层次人才培养的成长规律,在认真总结研究生教育教学实践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深入研究,勇于创新,产出高水平、有特色、适应新时期发展需要的研究生教育教学优秀成果,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和研究生教育水平,并积极发挥优秀成果的示范、辐射作用。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与申报对象
1、研究生课程建设试点学科课题(限定申报,题目结合试点方案自定);
2、研究生课程建设课题(项目指南见附件一)。全校研究生培养单位均可组织申报。分“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项目。重点课题:5个,每个3万。一般课题:6个,每个2万。由申报者自主选择。
二、申报条件
1、符合新时期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理念,致力于研究解决高层次创新人才课程建设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先进性;
2、具有良好的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基础,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富有创新性,对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有重要促进作用;
3、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与实施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
4、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较好的推广价值;
5、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较强的研究力量,在经费和条件保障等方面有保证。
鼓励培养单位从事学科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积极申报。
三、项目管理
1、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论证评审、审核批准并公布。
2、研究生课程建设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两年。重大课题经审核同意后可适当延长,原则上不超过3年。
3、学校对资助项目按照课题类别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
4、学校研究生院对课题进行管理,包括组织实施,过程监控和结题工作等。
5、对于课题项目的成果,学校以《成果要报》的形式,在学校研究生教育网页上宣传、介绍。
四、项目申报
请研究生课程建设试点学科和研究生课程建设课题申报人填写项目申请书(附件二),一式三份,于12月15日前交研究生院培养办。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65112257
上传附件
附件一,苏州大学研究生课程建设课题研究指南.docx (16.50K)
附件二,苏州大学研究生课程建设课题研究申报书.doc (80.5K)
研究生院
2015-12-02 09:3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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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人: null 徐晓明 发布人: 研究生院 王杰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