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字【2015】98号
有关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
专业学位硕士教育已成为我校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案例教学是专业学位硕士教学的一种有效手段,为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进专业学位硕士课程建设,鼓励原创案例教材的编写,我校现启动2015年度专业学位硕士案例教材建设项目。现将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设范围和要求
1.建设范围:适合案例教学的专业学位硕士学科课程体系中学位基础课和学位专业课。
2.要求:案例编写符合典型性、客观性、先进性和创新性要求,成果形式可以在专业学位教学中运用并在本专业学位范围内共享。
二、项目经费
资助每个项目2万元,建设周期为2年,立项后全额拨款。经费主要用于案例收集所需差旅费、资料收集与制作、论文发表。本年度拟资助16项,若没有足够的符合建设要求的人选项目,本年度多余项目将移至以后年度使用。
三、申报人条件
1.一般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
2.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科研成果较多,在相关领域有应用性课题成果。
3.系统讲授过所申请的课程或者相关课程,教学效果良好。
4.申报人自身或者团队成员中必须在专业学位硕士相应的实践领域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5.具有较高的使用计算机、网络和多媒体进行教学的能力。
四、申报和评审程序
1.申报单位统筹规划本单位专业学位硕士案例教材建设,确定申报的案例教材,组织教师申报。
2.申报教师下载项目申请书(附件1)并认真填写。
3.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4.各专业类型无名额限制,实行竞争性申报。
五、管理与评估
1.项目建设周期为二年。
2.验收成果:汇编的案例教材,投入教学使用
3.项目建设截止日,由学院(部)主管领导组织考核验收,并向研究生院提交考核验收报告。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验收。项目建设过程中,教材、讲义、课件、作业、案例以及调查问卷等有关材料必须规范整理,妥善保存,以备项目验收时查阅,同时也为以后工作奠定基础。
4.项目验收后,项目负责人应根据学生反馈意见和专家评审结论进一步完善项目建设,并在专业学位教学中运用并在本专业学位范围内共享,不断提高专业学位硕士的教学质量。
请各培养单位于11月25日前将附件1、附件2要求的书面材料(各1份)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同时请将附件2的电子版发送至yjsbjg@vnsbocai.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所有申报材料评审结束后不再退还,请自行备份。
特此通知。
上传附件
附件1:苏州大学专业学位硕士案例教材建设立项申报书.doc (77.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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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苏州大学2015年度专业学位硕士案例教材建设立项申报汇总表.xls (25.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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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
2015-11-16 15: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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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人: null 钟慎斌 发布人: 研究生院 王杰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