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门、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调动全市社科界服务苏州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奖励优秀社科应用研究成果,推动社科强市建设,促进社会科学事业大繁荣大发展,苏州市委宣传部、市社科联决定开展苏州市第二届“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教师在2013年11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期间完成的,围绕苏州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开展应用研究形成的专著、论文、调研报告、咨询报告(含公开发表和未公开发表)等。
二、申报要求
1.凡参评的研究成果,均须由第一或第二作者申报,集体成果的申报者必须是该成果的主持人或第一完成人(作者),一般不以单位名义或课题组名义申报;
2.所有申报参评的成果均须为首次出版或发表的中文成果;
3.未公开发表的内部成果,须出具采用或受理部门的鉴定意见或证明成果应用价值的相关材料,由作者单位推荐,方可申报;
4.在本次评奖中,一个作者最多可申报两项成果;
三、申报材料
(1)申报人须如实填写《苏州市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优秀成果奖申报表》一式二份(见附件,也可以在“苏州社科网”下载);《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dskc@vnsbocai.com(邮件主题和申报表名称统一填写为“苏州市第二届精品工程评奖+苏州大学+姓名”);
(2)提交参评成果原件或复印件2份(复印件须经人文社会科学院审查并盖章确认);
(3)有关该成果应用价值的评价证明材料;
(4)申报材料一般不予退还,请自留底稿。
四、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自即日起至10月9日;请以学院为单位,由科研秘书统一于截止日前将材料报送至人文社科院成果管理办公室(本部子实堂207)。
五、奖项设置与表彰
1.奖项设置:本次评奖设优秀成果奖90项,其中:一等奖10项,奖金5000元/项;二等奖30项,奖金3000元/项;三等奖50项,奖金2000元/项。总获奖数控制在申报数30%左右。
2.成果表彰:获奖成果由中共苏州市委宣传部、苏州市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颁发获奖证书。
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人文社科院成果管理办公室65227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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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第二届精品工程评奖+苏州大学+姓名.doc (49.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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