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接人事处通知,关于申报2015年度苏州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资助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3年9月16日(含)后正式到我校工作的引进人员。
二、申报条件和资助标准: 具体申报条件和资助标准请浏览《苏州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资助实施细则(试行)》(见附件6)。 重要提醒:针对本次项目申报,苏州市紧缺人才开发工作办公室对《细则》作如下补充解释: 1.在苏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两年内引进的紧缺高层次人才,全职在苏进行研发和教育等工作。 2.申请人相关资质的获得时限须为五年之内。 三、申报材料: 1. 附件材料目录,各部分材料请编辑页码并用彩页分隔; 2. 申请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一式一份); 3.《苏州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资助申请审批表》(一式一份,并报电子文档); 4.《申请人主要科研成果一览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一份,且《一览表》提供电子版,证明材料中科研论文需提供苏大图书馆文章检索报告、主持基金项目需学校科技部门盖章确认); 5.《苏州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资助申请情况一览表》(一式一份,并报电子文档); 6. 申请人全日制教育最终学历、学位证书,台港澳地区及国外院校须能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7. 申请人与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协议)(复印件,一式一份); 8. 申请人户籍证明、缴纳社保证明(开具单位:苏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十梓街548号)、个人所得税证明(开具单位:苏州市地税局,干将西路535号)(复印件,一式一份); 9. 其他本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
四、其他事项: 有意申报者,请在2015年9月9日前将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U盘拷贝)报至人事秘书处(不需装订)。 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0512-67503045 附件1:《苏州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资助申请审批表》; 附件2:《申请人主要科研成果一览表》 附件3:《苏州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资助申请情况一览表》 附件4: 申报材料目录 附件5: 封面 附件6:《苏州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资助实施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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