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人事处通知,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苏州大学周氏教育科研奖的申报评选工作。根据《苏州大学周氏教育科研奖管理条例(修订稿)》有关规定,现将申报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苏州大学周氏教育科研奖的奖励对象为全校在职在岗教职工。
二、奖项设置及奖励标准
(一)科研奖9名。其中优异奖3名(医学生命科学1名,其他学科2名),奖励标准为人民币10000元/人;优秀奖3名(医学生命科学1名,其他学科2名),奖励标准为人民币6000元/人;优胜奖3名(医学生命科学1名,其他学科2名),奖励标准为人民币4000元/人。
(二)教学奖6名。纳入捐赠类教学奖的申报评选范围,具体请见教务部同日发布的《关于开展苏州大学2015年捐赠类教学奖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三)卓越管理奖3名。统一纳入捐赠类管理奖的申报评选范围,具体请见人事处处同日发布的《关于开展2015年苏州大学捐赠类管理奖、学术支撑奖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三、科研奖申报条件
在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具有较高的科学价值或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周氏教育科研奖(科研奖)人员填报《苏州大学周氏教育科研奖申报书》一式二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同时发送电子稿),其中科研奖申报书自然科学类在科学技术与产业部网页下载,人文社科类在人文社会科学院网页下载。
(二)申报周氏教育科研奖(教学类)、周氏教育科研奖(卓越管理奖)人员分别按照《关于开展苏州大学2015年捐赠类教学奖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2015年苏州大学捐赠类管理奖、学术支撑奖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准备材料。
五、评奖程序
(一)申报者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周氏教育科研奖(科研奖)申报书报所在学科对应的归口管理部门(科学技术与产业部科学科技处或人文社会科学院)。
(二)学校组织评审,择优确定拟获奖人选。
(三)拟获奖人选在校内公示5天后,由学校发文公布颁奖。
六、其他事项
(一)申报者不可同时申报我校其他各类捐赠类奖项;
(二)己获学校捐赠类奖项的,上次获奖后须隔3年方可再次申报,且本次申报使用的相关成果须为上次获奖后的新成果。
(三)请有意申报者将有关材料于2015年6月26日前报至院办5208室,同时将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相应联系邮箱wxyrs5208@163.com。逾期不再受理,敬请谅解。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科学技术与产业部:沈勤,67507193,shen-qin@vnsbocai.com
人文社会科学院:郭才正,65227842,czguo@vnsbocai.com
特此通知。
院办
25015.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