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一、课题选择 根据教育部年度国外教育调研重点选题计划(见附件1),结合自身研究优势,选择一或多项2015年度国外教育调研重点选题。 二、选派类别和留学期限 选派类别为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或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 三、申报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热爱教育事业,关注全球教育发展,能从国际比较的视角认识、把握国内外教育发展过程。 2.专业基础扎实、发展潜力大、业务能力强,在工作、学习中表现出较强的科研和写作能力。高等教育管理人员或从事有关教育问题的研究人员优先考虑。 3.申请时,应提交具体的研究计划书。管理人员的研究计划须与本人工作的领域一致,研究员原则上应当有与研究计划相关的学术发表。 4.外语水平高,具有较强的外语沟通和读写能力。 5.应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 6.本项目选拔范围不包括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省教育厅等项目资助,尚未执行人员或正在境外学习者。 7.本项目选派人员不受回国满五年方可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限制。 8.符合《苏州大学教师公派出国(境)管理暂行办法》(苏大人[2014]125号)相关要求。 四、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规定执行。在批准出国期间,国内福利待遇等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五、录取与派出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组织专家对被推荐人选进行评审后确定录取名单。留学单位由被推荐人自行联系,被录取人员须及时将邀请信通过信息平台提交国家留学基金委,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后再办理派出手续。被录取人员须在年内完成调研任务回国。 六、管理与考核 选派人员派出前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在外期间,应加强与国际司、选题涉及司局及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联系,定期向以上三个部门汇报调研进展情况;调研任务完成后,应即向国际司、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和课题委托单位提交调研报告。调研报告由国际司及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负责考核、评估。 七、申报材料要求 1.申请人于5月29日前将《2015年度国外教育调研重点选题汇总表》(附件2)电子档发送至andyzhang@vnsbocai.com;于6月1―3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网报时申请项目名称请选择“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请选择“国外教育调研访问学者项目”),同时按《申请人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附件3)准备申请材料(一式一份),6.4下班前提交学院5208室审核。 2.审核后学院统一将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报人事处师资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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