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字〔2015〕108号
各单位:
根据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评奖工作的有关规定(每两年评一次奖)和《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2015年工作要点》的安排,省高教学会决定开展第十二次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活动。
凡省高教学会会员单位、所属各专业研究委员会和学会其他团体会员的个人或集体研究高等教育的成果(指在刊物或其他公开出版物上发表的论文、出版社出版的著作,以及经批准的内部刊物上发表的研究高等教育的论文和不宜公开出版的研究报告、论著等)均可申报参加评奖。与外省市人士合作的研究成果,也可参与评奖,但只评省内作者撰写的部分(申报时需注明哪些内容为我省作者撰写)。参评成果的时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请各单位按照《江苏省高教学会第十二次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办法》(附件1)要求,认真做好有关成果的申报推荐工作,并于2015年6月26日(星期五)前将以下材料报至教务部教学改革与研究处教学改革科,联系人:储燕红,联系电话:67166239,E-mail:chuyanhong@vnsbocai.com。
1.《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第十二次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表》(附件2,书面文本一式两份,同时发送电子文本);
2.《江苏省第十二次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汇总表》(附件3,电子文本);
3.成果复印材料(书面文本一式两份,包括论文、著作等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正文,著作请提供原件两份,教材不在本次评审范围以内);
4.成果的社会评价等证明材料(书面文本一式两份)。
特此通知。
1.江苏省高教学会第十二次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办法.doc (27.0K)
2.江苏省高教学会第十二次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申报表.doc (41.0K)
3.江苏省高教学会第十二次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汇总表.doc (38.5K)
教务部2015-05-20 16:4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