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毕业班党支部: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2017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1、2017届毕业生党员包括各类应在今年7月前毕业离校的,在党建信息平台上工作岗位为“博士毕业年级”、“硕士毕业年级”、“本科毕业年级”或“成教生”的毕业生党员。毕业生党员转出登记应做到应登尽登,应转尽转。 2、已经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的,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单位未建立党委的,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3、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在办理人事档案托管手续后,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二、转移流程及规范 1、填写信息。从党建信息平台导出毕业生党员名单,以党支部为单位填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下文简称登记表)。《登记表》分为“内部转移”、“大市内”和“大市外”三个子表,将仍在本党委、党工委继续深造或工作的党员,选填内部转移表;有权直接接收介绍信的上级党组织(即介绍信第二联第一行,以下简称抬头)在《苏州大市内介绍信抬头名录》(将发至组织人事秘书邮箱)内的,选填大市内子表;抬头不在《苏州大市内介绍信抬头名录》内的,选填大市外子表。 2、逐级审核信息。组织人事秘书首次收取支部《登记表》并审核,确认无误后,返回支部请党员逐一确认签字。重新收齐《登记表》并再次审核修正后,将本单位电子版《登记表》上报组织部。支部报送的签字版《登记表》留存学院备查。待组织部审核《登记表》并反馈后,即可打印报送本单位纸质版《登记表》,领取空白介绍信等材料。 3、按照《登记表》开具介绍信。介绍信开具规范: (1)介绍信抬头的填写原则。转往苏州大市内的,抬头按照《苏州大市内介绍信抬头名录》书写;转往苏州大市外的,抬头一律写“校党委组织部”。 (2)介绍信有效期均为“玖拾”天,落款时间为“二�一七年七月一日”,介绍信开好后,党委、党工委只需在第一联、第二联“加盖骑缝章”处盖公章。 (3)介绍信应集中打印。利用模板打印介绍信的规范将发至组织人事秘书。 (4)每名转出党员只能有一张介绍信。开具过程中因故作废的介绍信,务必贴回对应的存根联,注明作废后,才能重新开具新的介绍信。 4、组织人事秘书统一携开好的介绍信(大市内、大市外介绍信要分开,并按登记表的登记顺序排列。内部转移的不开介绍信),到组织部集中办理手续。 5、规范发放介绍信,同时要求党员检查本人介绍信,确认无误并签名。发放完毕,《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发放签名单》需发放人和组织人事秘书逐一检查并签名,党委、党工委审核盖章后,报送组织部归档。 6、及时处理问题介绍信。在9月30日前(有效期内),及时处理毕业生党员的问题咨询和变更申请。 7、收取介绍信回执,并贴回执至存根联处。10月30日前,完成回执归档整理工作。若转往地有变更,需要及时更正介绍信存根处的原转往地信息,确保介绍信归档信息无误。 三、上报时间和其他要求 1、6月2日中午前,将电子版《登记表》发送至wxyrs5208@163.com。 2、6月11日前,院党委将纸质版《登记表》(盖公章)交至组织部,同时领取空白介绍信。 3、6月21日前,电话预约后,由院党委携开好的介绍信,到组织部集中办理手续。 4、6月至9月底,及时处理问题介绍信,收取并整理介绍信回执。 5、9月,届时根据季报通知要求和介绍信回执反馈情况,将党建信息平台上2017届毕业生党员做成历史党员。之前平台上毕业生党员信息暂不操作。
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是一项重要、严肃的工作,请各有关党支部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切实提升组织关系转移科学化水平,及时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确保该项工作圆满完成。特此通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