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大学思想政治工作理论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苏大委�2008�10号)的规定,现开展2017年度苏州大学思想政治工作理论研究项目申报及2016年度重点项目中期检查、一般项目结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度项目申报 2017年度苏州大学思想政治工作理论研究项目分为(1)重点资助项目,资助经费2万元;(2)一般资助项目,资助经费5000元。 (一)申报条件 1. 凡具备中级以上职称(含中级)的全校教职工均可作为负责人申报思想政治工作理论研究项目(专职学生工作干部作为负责人申报项目不受职称限制)。 2. 项目申请人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身体健康。 3. 已经获得两次思想政治工作理论研究项目立项的人员不得申报本年度一般项目。 4. 申请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本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5. 在研的苏州大学思想政治工作理论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6. 申报本次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可以同时申报本年度苏州大学思想政治教育中青年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但支持计划所要求的理论研究部分的选题不得与本次申报选题相同或近似。 (二)选题确定 选题应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思想政治研究既接天线,又接地气,为我校思想政治工作有效开展提供较强的理论和实践指导。选题原则上应以《2017年度苏州大学思想政治工作理论研究项目课题指南》(见附件)为参照,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就某一个具体题目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题目的文字表述可做适当修改。申请人也可按照前述指导思想,结合自己的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自行拟定选题申报。 (三)项目数量 本年度重点项目立项2项,一般项目立项12项。其中,预留不少于3项专门支持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立项;预留不少于3项专门支持专职学生工作干部立项。 (四)申报程序 申请人填写《苏州大学思想政治工作理论研究项目申请表》(见附件)一式六份,经所在党委、党工委签署意见后于4月21日中午前交至院办5216室,并将电子表格发送至qianjiyun@vnsbocai.com。邮件及附件名称均标示为:单位名称�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 (五)结项要求 1、所有成果应与立项课题紧密相关,申请结项的项目成果应是申报书中确定的成果形式。 2、以论文形式结项的重点项目:至少有2篇论文/一般项目至少1篇论文在《苏州大学核心期刊目录(人文社科类)(2017年修订版)》所列的二类及以上期刊上发表,或者重点项目有4篇论文/一般项目有2篇论文在《目录》所列的三类期刊上发表;以调研报告形式结项的,调研报告的核心观点应被学校决策时采用,并且重点项目至少有1篇论文在《目录》所列的二类及以上期刊上发表,一般项目至少有1篇论文在《目录》所列的三类期刊上发表。 3、公开发表的成果必须在出版物(著作、论文、报告等)的显要位置注明“苏州大学思想政治工作理论研究项目成果”字样。 二、2016年度重点项目中期检查 请2016年度重点项目的负责人填写《苏州大学思想政治工作理论研究重点项目中期检查表》(见附件)一式三份,于5月30日前连同阶段性研究成果复印件(一式一份)送交至党委宣传部理论教育科(东校区凌云楼1201室),并将电子表格发送至xcb_lilun@163.com。附件名称标示为:中期检查�负责人姓名。如研究成果已达到结项要求,可申请提前结项。 三、2016年度一般项目结项 请2016年度一般项目负责人填写《苏州大学思想政治工作理论研究项目结项申请表》(见附件)一式三份,于5月30日前连同项目成果(原件1份,复印件1份)送交至党委宣传部理论教育科(东校区凌云楼1201室)。若确因研究所需,须延期一年结项的,请负责人填写《苏州大学思想政治工作理论研究项目延期结项申请表》(见附件),并加盖所在党委、党工委公章后交至党委宣传部理论教育科。以上电子表格请发送至xcb_lilun@163.com。邮件及附件名称均标示为:结项/延期�负责人姓名。 未尽事宜,请致电党委宣传部理论教育科:67507843,联系人:王翠华。 院办 2017.3.2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