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做好党费收缴工作,是关系全面从严治党、严格遵守党章党规的一件大事,根据上级要求,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对党费收缴开展检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按照党章规定,党员应当按期向党组织交纳党费。各党委党工委要把按规定收缴党费作为党组织必须履行的职责,发挥党费工作的教育功能和政治功能,使收缴党费成为党员增强党性观念、严守组织纪律的过程。 二、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各党支部要以自查自改为主要形式,对正式组织关系在本支部的党员2008年4月以来交纳党费有关情况开展自查:对没有主动交纳党费的党员要给予提醒教育,同时教育党员主动补交,不能由他人代缴;对没有按月交纳的要予以提醒和纠正,做到按时按月交纳党费。 三、具体工作要求:本次自查自改工作于9月19日之前完成。请各党支部将党费收缴自查自改统计表于9月19日下午下班之前报送院党委qianjiyun@vnsbocai.com(电子版、纸质版同时报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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