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接校党委组织部通知,为进一步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科学化水平,按照“控制规模、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要求,继续做好2016年下半年发展党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保证发展质量。坚持质量为先,严格用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发展党员,特别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苏大委〔2014〕1号)等文件要求,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规范发展党员工作材料,认真履行入党手续,贯彻落实“三投票三公示一答辩”等制度。各党支部要严把审核关,确保发展党员的质量。党委组织部将持续对各单位发展党员工作进行质量评估和督查指导。 2、把握调整依据。制定发展党员计划要做到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的有机统一。在摸清本单位申请入党人员队伍、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和党员队伍情况基础上,根据上半年计划完成情况,适当调整、确定下半年的发展党员计划,并保证计划的可行性。 3、明确发展重点。有领导、有计划地发展党员,保持党员队伍的适度规模和合理分布。要高度重视做好在教学、科研一线的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海外归国人员等高层次人才中发展党员的工作。发展学生党员,既适度调控发展规模,又注重保护学生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的政治热情。 4、掌握发展时间。各党支部应在12月上旬前完成下半年发展党员的工作(12月中旬开始启动年度统计工作)。对3月份报送的发展计划中尚未履行发展手续的(包括已领入党志愿书但未召开支部大会的),经党组织考核条件已成熟的,可调整到下半年发展党员计划中。 5、加强领导,按时报送。党委报送的发展党员计划将在各党支部推荐的基础上,经党委体讨论决定,避免随意更改,以确保发展计划的严肃性。根据苏州市委组织部要求,户口在大市范围内的发展对象需征求执纪执法部门意见,请各党支部务必在9月7日前将《苏州市户籍发展对象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1)、调整后的2016年下半年发展计划的书面报表(附件2)和《2016年下半年党员发展计划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ianjiyun@vnsbocai.com。特此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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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党委
201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