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关于实施本科人才培养模式系统化改革,制定学分制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苏大教[2011]18号)精神,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优化人才培养过程,经学校研究决定启动2011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人才培养方案”的编制:请各学院(部)严格按照苏大教 [2011]18号文件制定各专业2011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2、“课程简介”的编制:“课程简介”起着指导学生选课的作用。凡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的课程都应有该课程的“课程简介”,各学院(部)要组织教师,认真做好编写工作。“课程简介”文字一般控制在150~300字。具体格式见《苏州大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课程简介格式及要求》(附件一)。
3、“课程代码”的编制:课程代码是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手段的基本要求,为保证教务管理系统对课程识别的准确性,学院(部)在编制课程代码时必须保证严格按照《苏州大学本科专业课程代码使用说明》(附件二)进行操作。
4、通识教育课程见《通识教育必修课程一览表(2011)》(附件三)。
5、公共类建议课程见《公共类建议课程一览表(2011)》(附件四)
6、独立学院可参照上述要求自行制定各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并报教务处备案。
7、请各学院(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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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