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1年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根据校研究生部的部署,我校将推荐10名研究生参加评选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现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的主要标准: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优良的道德品质,文明的行为举止,优秀的学习成绩,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执行学校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等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同时,还应担任党团支部和学院(部)研究生会等相应组织的主要干部,热心社会工作,热情为同学服务,刻苦学习,严于律己,努力工作,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二、评选方法:
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由个人申请,经所在学院(部)集体讨论,民主评选产生。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三、评选范围和名额:
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在学院(部)及校级主要学生干部中产生,曾获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的同学优先;威尼斯人
可报0-1名。
四、有申报意愿的同学请于
五、报送材料及要求
1、书面事迹介绍一份,1000字以内, 内容要包括:姓名,性别,民族,政治面貌,出生年月,所在学院、年级、班级及所任职务,曾获奖项及表彰情况,社会活动、学习成绩以及发挥先锋带头作用的主要事迹等附7寸生活照片一张,照片要求:人的脸部清晰(人像要占照片的50%以上),仪态自然大方,照片背面写上学生的有关信息,也可报送电子照片,jpg格式,大于
2、表格下载:(见附表)
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zww@vnsbocai.com。其中推荐表中“主要事迹”一栏在300字以内。
3、如有成册的详细材料请另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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