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接校党委组织部通知,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的纪律,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深化党员队伍动态管理,现就做好2015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党支部要把学习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贯穿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始终。要通过开展专题党课、主题讨论、心得交流等方式,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引导广大党员切实增强纪律观念和党员身份意识,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改革发展大局上来,立足岗位建功立业,为落实好学校“十三五”规划各项任务而努力奋斗。 二、评议定格 民主评议党员的评议格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各党支部优秀党员的数量按不超过本单位党员总数5%的比例确定(参加评议的各类别党员互不占用指标)。确定优秀党员,以党员评议、组织考核和群众评议的结果为依据。预备党员尚处在预备期中,不宜评为优秀党员。 三、评议程序 1、组织动员。各党支部对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明确学习重点、评议内容和评议步骤。要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要求传达到每一名党员,让党员对“自评评什么”、“互评怎么评”心中有数。 2、学习教育。各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展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教育。 3、自我评价。对照党员标准和岗位职责,联系个人实际,认真总结一年来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在此基础上作出自我评价。 4、核查预审。对于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党员”,支委会要对其基本情况进行核实,形成综合性写实材料,经上级党委、党工委预审后,方可进入支部大会环节。 5、民主评议。召开支部大会,发扬党内民主,实事求是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同时要注意听取群众意见。通过举手表决和票决的形式确定党员的年度评议格次和对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置意见,形成支部决议。 6、公示审批。党委、党工委汇总党支部评议结果后公示一周,公示结束,经党委、党工委审定由支部转告党员本人,并向党支部大会报告,相关材料归入党员本人档案。对受到处置的不合格党员,党组织要制定帮扶计划,及时做好帮教工作。 四、评议要求 1、加强组织统筹。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由各党委、党工委统一安排。参评对象以在职教职工党员和学生党员为主,对离退休党员可视其身体情况,结合组织生活,开展学习教育、思想交流和评议等活动。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2、注重领导带头。党员领导干部要按照《关于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扎实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苏大委〔2015〕49号),在带头学习查摆、听取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为党员做好表率的同时,还要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基层党支部的民主评议,带头开展对党支部和党员的点评。 3、坚持正面引导。要结合民主评议工作,积极选树先进典型,注重挖掘宣传在平凡岗位上、群众身边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优秀共产党员。要组织本单位全体同志认真学习,努力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评议工作结束后,各党支部要认真进行总结并撰写书面材料,完善台帐。各党支部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总结、《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统计表》、《优秀党员名单汇总表》和《不合格党员基本情况表》在2016年1月8日前书面和电子文档一并报送院办5208室。电子邮箱:qianjiyun@vnsbocai.com。 | |
院党委 2015.1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