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
为加快推动工程教育改革,加强新时期我国工程科技人才培养,服务创新型国家建设,教育部与中国工程院继续设立“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参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由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和中国工程院教育委员会共同组织实施。现将2011年度本专项一般项目具体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额度
本专项设立一般项目22项左右,公开招标,每项资助经费7-9万元。申报题目参照指南(见附件)。
二、研究周期及成果形式
研究周期原则为2年,特殊项目经批准可延长1年;最终成果应为专著、研究报告、论文等。
三、申报范围及申报条件
1.申请者应为我校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鼓励各高校联合企业及科研机构共同开展研究。
2.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专项: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08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报201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四、申报办法及申报程序
1.2011年度本专项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请者请下载《专项任务项目电子申请书》软件(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安装后认真阅读“简要操作说明”,并根据要求进行填写。
2.为了保证申报工作顺利,《申请评审书》的上传由我处统一进行(申报者个人不需要在申报系统注册登录,只需提交纸质和电子文件),请各有关学院于4月7日前将《申请评审书》一式2份(评审书请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报送人文社会科学院项目管理办公室,并在此日期前将电子版文件(以“姓名+工程科技人才培养专项”为邮件名)发送至sdskc@vnsbocai.com。
五、申报相关要求
1.申请者须认真查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有关管理办法及以往相关资料,切实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2.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3.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个人等有关信息,否则申报材料作废。
未尽事宜可至教育部人文社科信息网查询(//www.sinoss.net/)或致电人文社会科学院项目管理办公室(67507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