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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教育部继续设立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专项,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由教育部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负责。现将2011年度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1.一类课题,每项资助8―10万元,研究时限为2年。
2.二类课题,每项资助3―5万元,研究时限为1年。
3.自筹经费类课题,经费由申请者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资助额度不低于3万元,研究时限为1年。
申请者应结合自身的研究专长,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和新论断,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高校实际工作的需要,既可自拟题目申报,也可根据课题指南选题申报(课题指南详见附件)。
二、申报条件
1.申请者必须是我校在编在岗的教师或党务政工干部、相关管理岗位工作者,能够作为项目主持人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2.申请者应根据课题研究的实际需要,按照出成果、出人才的原则,组建结构合理的课题组。
3.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专项: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08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报201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三、申报办法及申报程序
1.2011年度本专项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请者请下载《专项任务项目电子申请书》软件(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安装后认真阅读“简要操作说明”,并根据要求进行填写。
2.为了保证申报工作顺利,《申请评审书》的上传由我处统一进行(申报者个人不需要在申报系统注册登录,只需提交纸质和电子文件),请各有关学院于4月7日前将《申请评审书》A表一式2份、匿名评审表(B表)一式5份(请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报送人文社会科学院项目管理办公室,并在此日期前将电子版文件(以“姓名+马克思主义专项”为邮件名)发送至sdskc@vnsbocai.com。
四、申报相关要求
1.申请者须认真查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有关管理办法及以往相关资料,切实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2.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3.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个人等有关信息,否则申报材料作废。
五、成果要求
最终成果应为专著、普及读物、研究或咨询报告、教学课件、音像软件等。研究成果须理论联系实际,具有推广价值,在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研究和宣传方面能发挥显著作用。
未尽事宜可至“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查询或致电人文社会科学院项目管理办公室(67507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