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并转有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苏州大学党建研究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苏大委组�2010�12号),2014年苏州大学党建研究校级科研项目的结项评审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要求 1、请项目负责人填写《苏州大学党建研究校级科研项目结项报告书》(附件2)一式两份,并提供项目最终成果。项目最终成果应是项目申请书中确定的成果形式,其中,重点项目至少要有1篇论文在省级出版物公开发表 2、确因研究内容所需或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结项的,请于11月6日之前提出书面申请,经党委组织部批准,方可延迟结项。 3、2014年以前立项但尚未结项的,可以参照以上要求申请结项。 二、评审方式 项目结项采取会议评审方式,由党委组织部组织专家于11月下旬进行评审。 三、材料报送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15年11月11日(周三)前将最终研究成果和结项报告书一式两份报送院党委,并将以上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qianjiyun@vnsbocai.com。 特此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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