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接校人事处通知,现转发如下。
为做好2011年度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研修(以下简称“国家公派”)申请工作,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11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工作的函》(留金秘发[2010]3025号)文件精神,2011年度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研修申请及选拔工作即将开始。有关选拔简章及出国研修项目的详细情况将于
我校教师可申请类别为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和高级研究学者。对国家公派教师,根据《苏州大学教师公派出国(境)管理暂行办法》(苏大人[2009]18号)规定,有关待遇如下:
1.享受由国家留学基金委按标准资助的国外生活费;
2.学校在国家公派教师出国期间为其保留国内工资;
3.学校承担与此次申报有关的评审费、集训费、外语培训费、国内差旅费、住宿费。
今年申报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申请资助人员须符合选拔简章及学校苏大人[2009]18号文件相关要求,
1.个人申请一份(须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2.出国研修计划一份;
3.书面申请材料一式三份(按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站中的《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非学生类申请人用)》要求,其中《单位推荐意见表》由学院(部)代拟,并将以申请人姓名为文件名的WORD文档发至wuqi0124@vnsbocai.com。
请各学院(部)及有关单位广泛宣传,并根据师资培养计划,积极动员并组织广大教师申请,相关材料请于
特此通知。
院办
2010.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