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字[2010]145号
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学期结束工作的安排,为做好研究生学期结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结束时间和下学期开学时间
1.本学期定于2011年1月14日结束,1月15日开始放寒假;
2.下学期定于2011年2月20日报到,2月21日正式上课(硕士生政治专题讲座从第二周开始上)。
二、考试工作
1.时间安排:
(1)本学期研究生上课至2011年1月7日(周五),1月8日(周六)起各专业课程停课考试。选修课程考试可以安排在停课前一周随堂进行。研究生公共课考试时间安排具体见附件一。
(2)停课后考试时间统一为上午9:00开始,下午2:00开始,晚上6:30开始。
2.研究生公共课考试由研究生部安排,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专业选修课考试由各培养单位自行安排。课程考试的时间一般以120分钟为标准。各年级的专业课程考试(包括开卷考试)必须在本学期内完成,任课教师应在本学期结束前将试卷以及成绩交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归档,不得遗失。请参加监考的研究生秘书和任课教师准时参加监考;
3.其他公共课考试安排:硕士研究生的 “计算机检索”课程的考试由任课教师自行安排。本学期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程硕士、法律硕士、教育硕士、MPH、MBA、MPA、农业推广、艺术硕士、体育硕士、高校教师等)的所有课程考试必须在本学期内结束;
4.研究生公共考试课程的试卷最迟于停课前十天送培养科。课程需出A、B卷,并附参考答案。A、B卷难度要求相同,试卷题量适中,考试时间一般以120分钟为标准。试卷从命题开始直至开考前的每个环节都应注意安全和保密。
5.参加公共课(考试科目见附件)补考的研究生须在各培养单位报名,方可参加学期末考试(从本学期开始,研究生学位外语考试为每年度举行二次,分别在1月份和7月份举行)。请各培养单位于2010年12月25日前将参加本学期补考的学生名单(学院、姓名、学号、补考科目)报培养科,报名请直接发电子邮件至t_xuxiaoming@vnsbocai.com;考场安排另行通知到各培养单位。
6.研究生不得无故缺考,无故缺考者以“零”分记载,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各培养单位必须严格控制缓考人数,因病、因事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研究生,应填写《苏州大学研究生课程考试缓考申请表》(//yjs.vnsbocai.com/menu/pygz/bgxz/kchksqd.doc),并附有关证明。缓考申请及证明交培养科。
7.请各培养单位加强对研究生的考前教育,严格考试纪律,认真执行《苏州大学研究生课程管理实施细则》(//yjs.vnsbocai.com/menu/wjhb/zh/sdxsglgdxz.htm)中关于考试管理的规定。请各单位做好考前宣传教育,加强考试管理和考风建设,杜绝考试违纪作弊现象的发生。
8、2011年1月6日―9日全天,成人教育学院要调用东教楼、博远楼、怡远楼,独墅湖校区301幢、302幢教学楼。以上教室如与各单位研究生课程用教室有冲突,请提前做好教室调换工作。(具体请按临时借用教室网上申请步骤操作。)
三、在职攻读学位研究生的寒假和下学期的教学工作
1、老生:请各相关培养单位做好寒假和下学期的教学安排,合理安排集中时间和课程计划,保质保量的完成教学任务,并请于2010年12月31日前将课程表发至yjsbjg@vnsbocai.com,同时将课表的打印件盖章后交培养科;
2、新生:新生课程安排事宜另行通知。
四、下学期的开学准备工作
1.请各培养单位及时将下学期的课程表通知到任课教师和研究生。并将课表的电子版于2010年12月31日前发至liuy@vnsbocai.com,同时将课表的打印件盖章后交培养科。凡排定的课程表原则上不得随意改动,以确保新学期教学秩序的稳定。如因特殊情况有变动或临时调课,须经各培养单位同意,报培养科备案;
2.研究生应携带研究生证在学校规定的报到日期到所在各培养单位报到,研究生秘书在开学后三日后将报到情况汇总表上报培养科;
3.请各附属医院认真安排好在职攻读硕士、博士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下学期开始的轮转工作;
4.请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办班院系在下学期开学两周后将2011年拟办班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简况表》(一式三份)交培养科,以便三月份到省学位办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6.2010级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事宜另行通知;
以上事项请各培养单位通知到有关负责人、各专业指导教师、任课教师及研究生。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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