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有关文件精神,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者请仔细阅读国家规划办发布的《申报公告》以及《国家社科基金2011年度课题指南》,认真学习和领会有关精神,明确申报工作的指导思想、选题内容、申报原则、申报方法,及注意事项。 二、请各学院以适当形式对《课题指南》、《申报公告》进行张贴、宣传,并根据指南要求,结合本学院学科建设、人才培养,认真组织研究力量,设计申报课题。 三、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1、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中心,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相结合,大力推进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观点、科研方法创新,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服务。 2、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基础理论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对策研究要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着力推出代表国家水准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3、课题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2年3月10日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课题参加者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课题申报范围涉及23个学科,均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申请书。跨学科课题要以“尽量靠近”原则选择为主的学科申报。 《课题指南》条目一般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申请人要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或问题指向的申请一般不予受理。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23个学科均可申报自选课题。申报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 5、申报课题的平均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20―25万元,一般项目12―15万元,青年项目10―12万元。申请人应根据需要提出适当的资助经费,并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编制合理的经费预算。 6、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二至三年,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应用对策研究要根据研究问题的时效性确定。 7、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在研国家社科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为准)负责人不能申报新项目。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课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 8、申报人员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要求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为保证申报评审的公正性和严肃性,评审会议召开前申报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咨询学科评审组专家或邀请学科组专家进行申报辅导。凡行贿评审专家者,一经查实将予通报批评;如获立项即予撤项,五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9、申报课题全部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四千字,要按规定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 10、成果鉴定为优秀或被登载《成果要报》及《成果文库》的项目负责人、信誉良好的鉴定专家和通讯评审专家,申请新项目时将享受一定的倾斜政策。 四、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1、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见附件,也可从全国社科规划办网站(//www.npopss-cn.gov.cn)下载。 2、申请者请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及“填写数据表注意事项”,按要求仔细填写申请书,申请书及活页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上交的申请书每页的内容必须与原表一致,不要发生表格串页、漏页现象。具体填写方式请参照附件中的申报书填写范本。 3、本次国家规划办实行限项申报,为提高申报质量,请各有关单位在2011年2月14日将填好的申请书草表一份交人文社会科学院项目管理办公室,我们将对材料进行形式初审,并邀请有关专家审阅,提出修改意见,返还申报者进行修改。 4、2011年2月22日前各单位提交正式申报材料:修改后的《申请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七份,《申请书》的电子版请用“国家社科+姓名”为题的邮件发送至sdskc@vnsbocai.com。 为提高申报成功率,希望各院系加强组织工作,积极宣传发动,充分发挥学科带头人及学术骨干的作用,组织跨学科研究力量申报,鼓励有一定研究基础的青年教师积极申报。承担2010年度校级重大项目研究且无在研国家课题的课题负责人必须组织相关课题参与申报。 未尽事宜,可以人文社科学院项目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67507027。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