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2014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1、2014届毕业生党员包括各类应在今年7月前毕业离校的,在党建信息平台上工作岗位为“博士毕业年级”、“硕士毕业年级”、“本科毕业年级”、“专科毕业年级”或“成教生”的毕业生党员。毕业生党员转出登记应做到应登尽登,应转尽转。
2、已经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的,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单位未建立党委的,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
3、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也可在办理人事档案托管手续后,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
二、转移流程及规范
1、填写信息。以党支部为单位填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下文简称登记表)。《登记表》分为“内部转移”、“大市内”和“大市外”三个子表,党员仍将在本党委、党工委继续深造或工作的,选填内部转移表;有权直接接收介绍信的上级党组织(即介绍信第二联第一行,以下简称抬头)在《苏州大市内介绍信抬头名录》(稍后将发至支部书记群共享中)内的,选填大市内子表;抬头不在《苏州大市内介绍信抬头名录》内的,选填大市外子表。
2、逐级审核信息。院党委首次收取支部《登记表》并审核,确认无误后打印,返回支部请党员逐一确认签字。重新收齐《登记表》并再次审核修正后,将本单位电子版《登记表》上报组织部。支部报送的签字版《登记表》留存备查。待组织部审核《登记表》并反馈后,即可打印报送本单位纸质版《登记表》,领取空白介绍信等材料。
3、按照《登记表》开具介绍信。介绍信开具规范:
(1)介绍信抬头的填写原则。转往苏州大市内的,抬头按照《苏州大市内介绍信抬头名录》书写;转往苏州大市外的,抬头一律写“校党委组织部”。
(2)介绍信有效期均为“玖拾”天,落款时间为“二�一四年七月一日”,介绍信开好后,党委只需在第一联、第二联“加盖骑缝章”处盖公章。
(3)介绍信应集中打印。利用模板打印介绍信的规范与时段将另行通知。
(4)每名转出党员只能有一张介绍信。开具过程中因故作废的介绍信,务必贴回对应的存根联,注明作废后,才能重新开具新的介绍信。
4、院党委组织秘书携统一开好的介绍信(大市内大市外介绍信要分开,并按登记表的登记顺序排列。内部转移的不开介绍信),到组织部集中办理手续。大市内介绍信确认无误,直接在第二联加盖“中国共产党苏州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公章。大市外介绍信确认无误,则直接换领落款章为“中国共产党苏州市委员会组织部”的转出介绍信。
5、规范发放介绍信,同时要求党员检查本人介绍信,确认无误并签名。《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须知》存根应当妥善保存一年以上。
6、及时处理问题介绍信。在9月30日前(有效期内),及时处理毕业生党员的问题咨询和变更申请。
7、收取介绍信回执,并贴回执至存根联处。10月30日前,完成回执归档整理工作。若转往地有变更,需要及时更正介绍信存根处的原转往地信息,确保介绍信归档信息无误。
三、上报时间和其他要求
1、5月28日前,将电子版《登记表》发送至wxyrs5208@163.com。
2、6月18日前,来院办5208室领取空白介绍信。
3、6月23日前,携开好的本支部介绍信,到院办5208室集中办理手续。
4、6月至9月底,及时处理问题介绍信,收取并整理介绍信回执。
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是一项重要、严肃的工作,请各党支部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切实提升组织关系转移科学化水平,及时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确保该项工作圆满完成。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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