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接校党委通知,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全省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座谈会精神,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进一步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近期拟于全院开展2013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一、总体要求
各党支部要把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工作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党员队伍管理工作相结合。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引导党员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开展党员组织纪律集中教育,明确党员标准和行为规范,切实增强党员党性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普遍开展党员队伍梳理,对“问题党员”进行专项排查,为民主评议奠定基础。
二、评议定格
民主评议党员的评议格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全院优秀党员的数量按不超过17人。确定优秀党员,以党员评议、组织考核和群众评议的结果为依据。预备党员尚处在预备期中,不宜评为优秀党员。
三、评议程序
1、学习教育。各党委、党工委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和习近平同志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对党员进行组织纪律专题教育。
2、自我评价。对照党员标准和岗位职责,联系个人实际,认真总结一年来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在此基础上作出自我评价。
3、专项排查。党支部对在编党员队伍开展排查(不含空挂党员),切实理清“问题党员”。“问题党员”主要是指“三不党员”、违反党纪国法、主动要求退党、违规发展进入党员队伍的党员。
4、核查预审。对于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党员”,支委会要对其基本情况进行核实,形成综合性写实材料,经院党委预审后,方可进入支部大会环节。
5、民主评议。召开支部大会,发扬党内民主,实事求是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同时要注意听取群众意见。通过举手表决和票决的形式确定党员的年度评议格次和对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置意见,形成支部决议。
6、公示审批。院党委汇总党支部评议结果后公示一周。对受到处置的不合格党员,党支部要制定帮扶计划,及时做好帮教工作。
四、评议要求
1、加强领导、统一部署。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由院党委、党工委统一安排。参评对象以在职教职工党员和学生党员为主,对离退休党员可视其身体情况,结合组织生活,开展学习教育、思想交流和评议等活动。 2、规范程序,务求实效。要坚持民主评议的基本程序,抓好评议各环节工作,坚持做好支部大会的记录和档案整理,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效果,规范操作。各支部要结合党员“出口”机制试点工作,积极开展党员信息梳理排查工作,切实理顺党员组织关系。
3、正面引导,树立典型。要结合民主评议工作,积极选树先进典型,注重挖掘宣传在平凡岗位上、群众身边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优秀共产党员。通过评议,确保每一位党员在思想上有促动,行动上有改进,工作上有提高,作风上有转变,纪律上有增强。
本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于2014年2月18日前结束。各党支部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总结、《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统计表》、《优秀党员名单汇总表》和《不合格党员基本情况表》在2014年2月18日前报送院党委。电子邮箱:qianjiyun@vnsbocai.com。
附件:(相关表格请在党委组织部网站“表格下载”栏中下载)
1、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样式)
2、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统计表
3、优秀党员名单汇总表
4、不合格党员基本情况表
院党委
201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