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生活困难群众关爱帮扶机制,努力把创先争优活动办成群众满意工程,日前,中共苏州市委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共产党员关爱帮扶生活困难群众行动的通知》(苏创组办[2010] 2号)(附件1),根据通知精神,经研究,学校组织广大党员参加苏州市党员关爱基金捐款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捐款对象 全体在职教职工党员;离退休党员原则上不做要求,鼓励积极参加。 二、 捐款标准 见附件1 三、 捐款程序 党员的捐款由各党支部集中汇总,交到党委组织部党费账户(中国共产党苏州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党费专户325605000010149000938交行苏大分理处),请各支部书记将捐款情况统计表(附件2电子档发送至qianjiyun@vnsbocai.com)和解款单报送到院组织秘书处,由院党委集中后上报校组织部。 四、 时间要求 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又值期末考试期间,请各支部认真抓好此项工作,务必于 各支部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广泛动员,精心组织,把这次“共产党员关爱帮扶生活困难群众行动”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彰显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体现,切实抓紧抓实,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捐款,发挥表率作用。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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