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接校人事处通知,2006年度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的培养期已于2009年12月底结束,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6年度“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10]15号),现将我校培养对象的考核工作通知转发如下: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2006年度高校“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和科技创新团队培养对象。
二、考核内容
重点对照《2006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相关学院(部)可到人事处师资科领取目标责任书复印件),考核内容包括培养对象在培养期内的政治思想表现、教学和科研工作业绩、资助经费使用情况等。
三、考核办法
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科技创新团队培养对象先由所在学院(部)进行考核,相关学院(部)要成立专家考核小组,认真做好培养对象考核评议工作。考核材料报学校后,由学校组织评审,确定最终考核结果,报教育厅审核。
四、上报材料
1.《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培养期满考核表》(一式两份)。
2.附件材料:培养期内承担的主要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主要论文论著代表作等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标注页码并附目录)。
3.各学院(部)考核工作报告一份。
请将上述材料于7月3日前交人事秘书处,考核表电子文档发送至:qianjiyun@vnsbocai.com。
特此通知。
院办
201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