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
为优化整合研究力量,有效凝练研究特色,产出代表我校人文社科研究水平的标志性成果,提高我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影响力和竞争力,根据《苏州大学校级科研基金管理办法(人文社科类)》(苏大社科[2008]9号)文件精神,现将2010年度苏州大学重大研究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及资助额度
在面向全校征集重大选题的基础上,经专家论证确定五个2010年度重大研究项目(人文社科类)选题指导方向:
1、城乡一体化重大问题研究
2、城市转型重大问题研究
3、城镇化进程中民生问题研究
4、中国法学理论体系研究
5、人文学科基础理论创新问题研究
申报人可在以上选题方向的范围内,结合自己的研究特长自行设计研究选题。每个课题资助10万元。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1、申请者必须以团队形式进行申报。
2、课题负责人须由具有相当研究基础的教授担当。申请团队近年来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学校规定的二类及以上核心期刊上发表过15篇及以上(其中5篇在学校规定的一类核心期刊上发表或3篇在SSCI、A&HCI源期刊、《中国社会科学》上发表)与申报课题相关的论文。
3、苏州大学人文社科类重大项目的设立旨在支持科研人员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把握学科前沿,开展深入、系统的创新性研究。因此申报者应根据选题要求,设计出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主攻方向的研究课题,力争取得具有重大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标志性成果。根据《苏州大学校级科研基金管理办法(人文社科类)》的要求,重大项目获准立项后,团队成员必须在学校规定的二类以上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15篇以上(或在SSCI、A&HCI、《中国社会科学》上3篇,或在一类期刊上6篇)与研究课题相关的论文,或在3年内以此课题为基本内容成功申报国家级科研项目,方可结项。
4、已获得与申报课题相关的纵向项目资助课题不得申报。
三、申报要求
1、重大研究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
2、申请人须认真阅读《苏州大学校级科研基金管理办法(人文社科类)》,按要求填写《苏州大学重大研究项目申请书(人文社科类)》(简称《申请书》,见附件)。
3、《申请书》一式五份与相关附件材料由各单位科研秘书汇总后于6月28日前报送人文社科处计划科,并将电子文本发送至sdskc@vnsbocai.com,邮件标题请用“姓名+校重大项目”格式。
请各有关院系、部门和直属单位按照通知精神,精心组织,积极申报,确保本次项目申报工作顺利完成。
特此通知。
附件:苏州大学重大研究项目申请书(人文社科类).doc 91 (KB)
点击浏览该文件
人文社科处
2010-06-12 17:30
--------------------------------------------------------------------------------
起草人: 人文社科处 林萍 发布人: 人文社科处 叶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