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遴选2011-2012学年度“中美富布赖特项目”研究学者/联合培养博士生子项目出国留学人员的函》(留金秘美[2010]7152号),2011-2012学年度“中美富布赖特项目”研究学者/联合培养博士生子项目出国留学人员遴选工作现已开始,接人事处通知,现将我校研究学者选拔工作的有关事宜转发如下。
一、中美富布赖特项目是中美两国政府间重要的教育交流项目之一,由中国教育部与美国国务院共同负责。目前,“中美富布赖特项目”赴美中国学者/研究生的派出规模为不超过60人/年,被录取人员将作为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派出。研究学者在美享受十个月的奖学金,留学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本次派出时间暂定为2011年8-9月。
二、本次遴选类别中研究学者为40人,我校可推荐4人。研究学者的具体要求为: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并在学习、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和学校服务的责任心和责任感。
2.被推荐人选应是所在学院(部)具有一定发展潜力的优秀教学、科研人员,具有相当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候选人年龄应在35-50岁之间(于1960年9月10日后、1975年9月10日前出生),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职务,具有博士学位或十年以上教学经验,有较强的独立研究能力和较好的英语水平,赴美后能独立从事研究工作。
3.候选人应在过去四年内没有在美留学和长期研究的经历。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至少工作五年以上方可申请。暂不受理正在境外学习或工作人员的申请。
4.符合《苏州大学教师公派出国(境)管理暂行办法》(苏大人[2009]18号)相关要求。
三、遴选工作的要求
1.遴选工作应贯彻落实“按需派遣,保证质量,学用一致”的方针。各学院(部)应结合本单位人才培养计划,特别是要紧密结合高层次创造性人才培养计划,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推荐候选人。
2.选派资助学科应为美国问题研究相关领域,具体学科领域请参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函件附件一,申请人需有与美国问题研究相关的教学经验,研究兴趣和专业背景。优先考虑能明确表明需到美国进行研究重要性及非常愿意通过参加本项目增进中美两国理解的申请人。
3.根据规定,被录取人员出国前须与留学基金委办理签约、公证、交存保证金等手续,学习结束后须按期回校服务。校内有关手续及工资待遇等按照学校有关出国(境)文件的规定执行。
四、申报材料要求
1.个人申请(须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2.按国家留学基金委函件附件二要求提交完整申请材料复印件一式十份。
请申请人员于2010年6月30日前将上述申报材料交人事处师资科。相关电子邮件请发至ydzhang@vnsbocai.com,联系电话:67503047,办公地点:东区凌云楼602室。
院办
201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