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是高校教学管理的基本文件,具有严肃性和规范性。为深化学分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启动2010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学院(部)根据《苏州大学关于制定学分制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苏大教 [2008]2号)合理制定各专业2010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具体格式及要求见“2010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相关材料”文件夹(见附件)。本次制定的人才培养方案供2010级和2011级学生使用,学校明年将不再开展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修订)工作。
2、2009年度教育部批准设置的3个本科专业(车辆工程、交通运输、西班牙语),4个本科专业方向(广告学(会展广告)、美术学(插画)、物理学(光伏科学与技术)、法学(知识产权))以及自主招生文、理科强化班的人才培养方案,请相关学院(部)认真制定;2010级其他各专业的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原则上在2009级人才培养方案微调的基础上产生。
3、独立学院可参照上述要求自行制定各专业学分制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并报教务处备案。
4、请各学院(部)于
特此通知。
附件:
教务处
2010-03-16 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