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2009年度高校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结项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年度检查的范围及要求
此次年度检查的重点是2008年省教育厅立项的高校社科基金项目的进展情况、项目研究的质量以及经费使用情况,同时对2007年立项项目办理正常结项,对2005年至2007年之间立项项目进行清理,对2004年及以前立项的所有未结项目,一律予以撤项处理,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省教育厅任何项目。
二、项目年度检查的程序
(一)中检程序
2008年省教育厅立项的高校社科基金项目,由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期检查表》(见附件),同时提交阶段性研究成果复印件一式两份。
(二)项目结项要求及程序
结项成果要求:以系列论文形式结项的须有5篇以上该项目主要参加人员公开发表的论文(其中项目主持人不少于3篇),以著作形式结项的著作必须正式出版。所有成果必须有标注。
结项程序:项目负责人填写《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报告书》(见附件)一式三份,并提交最终研究成果一式两份。
此次应办理正常结项而未能达到结项要求的,可申请适当延期,一般不超过1年。由项目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2005年立项项目原则上不得再申请延期。
请有关单位于12月23日前将以上中期检查、结项材料交人文社科处计划科,并将《中期检查表》及 《项目终结报告书》的电子版发送至sdskc@vnsbocai.com。未尽事宜可致电67507027。
附件: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报告书.doc 74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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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期检查表.doc 28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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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社科处
2009-12-08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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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人: 人文社科处 林萍 发布人: 人文社科处 叶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