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接校人事处通知,根据《关于开展高层次人才培养资助总结及申报工作的通知》(苏紧办[2009]9号),苏州市2009年度高层次人才培养资助项目补充申报、2010年项目预申报工作现已开始,资助对象、资助内容、资助标准、资助程序及相关表格等参阅《苏州市高层次人才培养资助实施办法(试行)》(苏办发[2007]88号)。申请材料请按下列要求准备:
一、申请参加短期培训或进修资助的:
1.《高层次人才培养资助申请表(培训类)》;
2.录取通知书或培训通知复印件(原件需一并带来审核);
3.有关培训或进修情况的详细书面说明(包括培训或进修的规模、层次、背景、意义、影响等);
4.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聘书)等复印件。
二、申请参加学术交流活动资助的:
1.《高层次人才培养资助申请表(学术交流类)》;
2.会议通知或邀请函复印件(原件需一并带来审核);
3.有关会议情况的详细书面说明(包括会议的规模、层次、意义、影响等);
4.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聘书)等复印件。
三、申请举办学术交流、项目研讨或技术攻关等活动资助的:
1.《主办(承办)学术交流活动资助申请表》;
2.举办活动的批文复印件(原件需一并带来审核);
3.会议情况的详细书面说明(包括会议的规模、层次、时间、地点、具体方案、与苏州市重点产业发展的关联及影响等);
4.会议申办人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聘书)等复印件。
以上材料需一式三份,请于2009年12月7日前交至院人事秘书处,电子文档请发qianjiyun@vnsbocai.com。待学院统一报至学校后,学校将按照苏州市紧缺人才开发工作办公室要求,择优推荐。
特此通知。
院办
2009-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