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
根据国家及省社科规划办要求,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在研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后期资助项目(不包括2009年度立项项目)。
二、检查内容:
1、研究进展情况,对于没有开展研究或进展缓慢的,项目负责人须制订整改措施。
2、中期成果情况,包括中期成果出版、发表、获奖及获得社会反响情况。
3、重要事项变更情况,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最终成果形式、研究内容、项目管理单位等是否改变。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须由项目负责人须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报全国社科规划办审批:变更项目负责人;改变项目名称;改变最终成果形式;研究内容有重大调整;变更项目管理单位;延期一年以上或多次延期;项目执行过程中或成果出版等方面有涉外问题;中止项目协议。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须由项目负责人须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报省社科规划办审批:变更或增补课题组成员;延期不超过一年;其他非重要事项的变更。需要办理重要事项变更手续的,项目负责人(从全国社科规划办网站下载)。
4、经费使用情况,包括项目经费开支是否符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是否严格执行经费预算,是否有超额或重复提取管理费、劳务酬金或稿酬、购置与研究无关的书籍和不合理固定资产等现象。
三、检查方式:
项目负责人填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年检表》,有变更事项的另外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相关表格可从国家规划办或人文社科处网站下载),以上材料一式两份于2009年9月25日前报人文社科处计划科,并将电子版文件文件发送至sdskc@vnsbocai.com。
未尽事宜,可致电67507027。
附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年检表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人文社科处
2009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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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人:人文社科处 叶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