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师生:
接校党委宣传部的通知,根据《苏州大学王晓军精神文明奖评选办法》(苏大委宣[2009]2号)的规定,现将2013年度王晓军精神文明奖评选活动有关事项转发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我校师生员工,均可申报王晓军精神文明奖先进个人:
1.助人为乐:长期主动给他人无私帮助,积极参加公益事业,赢得师生高度赞誉。
2.见义勇为: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校内或社会上产生一定影响。
3.敬业奉献:立足本职,爱岗敬业,艰苦奋斗,在提高教学学习水平、效率等方面贡献突出,影响广泛。
4.诚实守信: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严格自律、履行承诺,享有很高的信誉。
5.其他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作出突出贡献者。
王晓军精神文明奖先进集体的申报条件参照个人条件。
二、评选程序
1.由集体或个人申报,所在党委、党工委进行审核后,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申报表、不超过300字的事迹简介、不少于1000字的事迹介绍等纸质文件)提交校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将所有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caixiaozhen@vnsbocai.com。邮件标题格式统一为:王晓军精神文明奖集体(或个人)�单位名。
2.校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申报集体和个人的条件,提出候选集体和个人的初步名单;校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直接推荐候选集体或个人。
3.校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对候选集体和个人进行讨论,并广泛征求意见,最后以投票方式选出年度获奖名单。
4.对获奖名单给予为期五个工作日的公示。
5.如公示无较大异议,最终确定年度获奖名单;如有较大异议,由校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在充分听取意见的基础上作出最终决定。
三、奖励名额
1.先进集体不超过5个,其称号为“苏州大学王晓军精神文明奖先进集体”。
2.先进个人不超过10名,其称号为“苏州大学王晓军精神文明奖先进个人”。
四、申报截止时间
2013年5月31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党委宣传部理论教育科,蔡晓臻;联系电话:67507842;地址:东校区凌云楼1212室。
特此通知。
院党委 2013.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