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调动我校青年教师从事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积极性,提升研究水平和研究质量,提高申报高级别纵向项目的中标率,根据《苏州大学校级科研基金管理办法(人文社科类)》(苏大社科[2008]9号)文件精神,现将2009年度苏州大学青年教师后期资助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所申请课题应具有一定前瞻性,具有重要理论意义或较大应用价值,研究目标明确。
2、重点资助与国家、省部级研究规划相衔接的研究课题,或与地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对策性研究课题。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第一申请人必须是学校在岗在职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良好的学风,具有独立组织、实施项目研究的能力和可靠的时间保证。
2、申请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申请者近年来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学校规定的二类及以上核心期刊上发表过6篇及以上与申报课题相关的论文。(在一类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者,条件可酌情放宽;在《中国社会科学》或SSCI、A&HCI源期刊上发表论文者,论文数不限)
4、已获得与申报课题相关的纵向项目资助课题不得申报。
三、申报要求
1、项目采取不限项自由申报原则。
2、青年教师后期资助项目资助金额2万元。
3、青年教师后期资助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
4、申请人须认真填写《苏州大学青年教师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简称《申请书》)。《申请书》可从人文社科处网站下载。
5、《申请书》纸质材料三份由各单位科研秘书汇总后于2009年5月29日前报送人文社科处计划科,并将电子文本发送至sdskc@vnsbocai.com,请注明“校青年项目后期资助”。人文社科处不受理个人申报。
请各有关院系、部门和直属单位按照通知精神,精心组织,确保本次项目申报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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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社科处
2009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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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人:人文社科处 叶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