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工作会议”和《中宣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教学研究,提高教学质量,不断增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教育部决定设立“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和办法通知如下:
一、课题指南及资助额度
1.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体系与基本内容研究。
2.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间相互关系研究。
3.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研究。
4.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疑难问题研究。
5.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与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建设支撑关系研究。
申请者根据课题指南自设课题进行申报。每项课题资助3-5万元,研究时限为1年。
二、申报条件
1.申请者必须是我校在编在岗的思想政治理论课专兼职教师,能够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
2.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申请者应根据课题的实际需要,按照出成果、出人才的原则,组建结构合理的研究团队。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06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报200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三、申报办法
1.申请者可登录 “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或我校人文社科处网站下载《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简称《申请评审书》),按照相关要求填写。
2.申报材料包括:
《申请评审书》2份;B表部分(即《申请评审书》5-11页)6份,单独装订,夹在《申请评审书》内。所有申请材料统一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3.请各有关学院将申报材料于6月1日前交至人文社科处计划科,同时将《申请评审书》电子版发送至sdskc@vnsbocai.com,并在邮件发送标题栏注明申报类别“(姓名)思想政治理论课”。
四、成果要求
2009年11月1日前,课题组提交1-2篇高质量的研究论文,同时将研究成果以研究报告形式(6000字左右)报社科司教学处。最终成果应为专著、系列论文、研究报告、教学成果(包括教案及教学课件等)。研究成果须理论联系实际,具有可操作性和推广价值,能够切实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效果。
未尽事宜,请致电人文社科处计划科67507027。
附:200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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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社科处
2009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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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人:人文社科处 叶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