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部门: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度“江苏省重点创新项目、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通知》(苏组通[2009]26)号文件精神,现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
2、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担任相当于教授(国外可放宽到副教授)职务;
3、具有世界一流研究水平,近5年在国际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或在本领域最核心的刊物上发表重要学术、技术报告;
4、获得国际、国家重要科技奖项,掌握重要实验技能或科学工程建设、重大疾病预防与诊治关键技术;或主持过重大科研课题、科技攻关项目;
5、为实施国家级重大科技项目、创建或提升省级以上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所急需的高层次人才;
6、2008年1月1日后引进,或虽尚未到我省,但已与用人单位达成引进意向,并在2009年8月31日前完成相关引进手续。引进后,能连续为引进单位服务3年以上,每年在引进单位工作不少于6个月。
二、申报材料:
1、2009年度“江苏省重点创新项目、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引进高层次人才”申报书;
2、引进或意向引进人才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明(证书)、在原单位担任重要岗位职务的证明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专利等知识产权及拥有权情况,在国际核心刊物发表论文的情况,获得国际、国家重要科技奖项,承担重大科研课题、科技攻关项目等反映引进人才能力、业绩的相关材料;
4、与引进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引进协议复印件。
三、其他事项:
1、申报截止日期为2009年5月31日;
2、申请人(团体)的申报书电子版本请于2009年5月25日前发至hefeng@vnsbocai.com;
3、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复印材料必须保证字迹清晰;
4、将申报书与其它所有材料合订一册,在前附此册材料目录,一式六份, 并提供附件材料的电子文档。
联系电话:67503045、67503248
人事处
2009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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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人:人事处 田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