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师培中心文件通知,省教育厅定于2009年6月6日(周六)组织全省高校、中专校职称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要求
1、拟申报高、中级职务的人员,均须参加省职称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195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申报人员须取得合格成绩;1956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申报人员须取得合格成绩一半的分数);
2、省教育厅组织的高校、中专校职称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在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时长期有效;
3、我校从省外引进的人员,如已参加外省教育厅或人事厅组织的职称计算机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的,须将合格证书原件于4月20日前送人事处师资科审核其是否有效。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考:
(1)取得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2)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者;
(3)非计算机专业毕业现从事计算机专业教学、科研或实验技术工作的人员,且现任专业技术职务是在计算机专业(学科)评审的。
二、考试种类
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及中医等专业的教师、专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教育管理研究人员;高校拟申报教师外其他系列高、中级职务的人员,均报考第一类;
高校理、工、医、农等学科教师以及实验技术人员,均报考第二类。
三、考试教材
参考教材为《信息技术应用基础教程》(河海大学出版社出版)。
四、有关费用
1、报名考核费60元/人;
2、教材费30元/本;
3、培训费200元/人(是否组织培训根据参加培训人数情况确定)。
五、考试报名要求
请各单位组织人事秘书于4月22日前将《2009年上半年职称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考核报名汇总表》(人事处网站下载)、照片(1寸1张/人)及所有费用交人事处师资科(东校区凌云楼602),并将《2009年上半年职称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考核报名汇总表》电子文档发送至ttyang@vnsbocai.com,联系电话:67503047。
人事处
2009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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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人:人事处 田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