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方案》(人发[2002]55号)、江苏省人事厅《关于开展2009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苏人通[2009]50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2009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的通知》(苏教办师[2009]3号),为推进创新团队建设,加大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力度,2009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对象
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者、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和国家级工程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回国工作的高层次留学人员,以及其他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人才。要特别注重推荐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处于国际先进或全国领先的青年人才。上述选拔对象中,优先推荐被纳入江苏省重点培养工程的人员。
二、选拔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其学术、技术在国内同行中具有一定的优势,处于较高水平。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送材料
《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情况登记表》1份(可登录江苏人事网站点击“软件表格下载”,从“专家管理处”下载《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情况登记表》,电子文档请发至ydzhang@vnsbocai.com);
请各学院(部)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如无合适的推荐人选,可以不推荐。以上材料请于3月26日中午12:00前交至人事处师资科(东校区凌云楼602,电话67503047,67503048)
人事处
2009年3月25日
注:请有意申报的老师尽快与院人事秘书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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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人:人事处 田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