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2009年度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已经开始申报,现将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要求
⒈项目选题必须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实践科学发展观,体现江苏特色,并有利于推动基础理论研究、加强学科建设,有利于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具有创新性和开拓性。
2.2009年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确定以下重大研究领域:
(1)科学发展观问题研究;
(2)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研究
(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研究;
(4)金融危机对中国的影响及应对措施研究;
(5)江苏建设教育强省战略问题研究;
(6)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与对策研究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创新研究;
(7)我省优势学科的基础理论研究。
项目申请者可根据自身的研究专长,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教育改革、学科发展的需要,自行拟定研究课题。
申报的课题一般在2年内完成(至2011年底),个别需进行长期学术积累和系列研究的重大项目,申请者在提交申请时请予注明。提交成果的方式应具有可考核性。
3.鼓励学科交叉,提倡跨学科、跨系科、跨学校、跨部门联合申报,提高研究工作的组织集成度,发挥群体优势,解决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
4.项目第一申请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硕士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对具有博士学位的中青年学术骨干应给予倾斜。高校社科基金项目未结项者,不得申报新项目。已获得国家级、省部级资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二、 申报办法
⒈此次申报包括资助项目和指导项目两类。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资助项目由教育厅给予经费资助并立项,学校负责日常管理。指导项目由教育厅批准立项,学校给予经费资助并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⒉今年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设立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种。重大项目资助额度为3万元,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1万元,一般项目资助额度为0.6万元,指导项目学校资助每项5000元。
3.资助项目与指导项目均由专家评审产生。
4.此次项目申报采取限额申报方式, 9个文科类学院每院可申报3项,鼓励中青年教师申报,各学院报送的申请中,40岁以下的中青年教师必须占到一定比例。文科学院以外的申报者,请务必于4月7日前交至人文社科处计划科,由人文社科处组织专家评审。
5、根据省教育厅按照上一年度申报通过率及结项情况下达申报数的精神,请各申请者务必凝练选题,认真论证,各单位学术分委员会应认真评审,将高质量的申报书提交省教育厅。
三、 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申请人请认真填写《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1),表格中学科代码务必严格按照《学科代码表》(附件3)填写。
请各学院科研秘书于4月20日前将申报人员的《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请书》一式四份和一份加盖学院公章的《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报情况一览表》(附件2)交人文社科处计划科,同时将电子版文件发送至linping@vnsbocai.com,我处不受理个人申报。
未尽事宜可到教育厅或学校人文社科处网站查询或致电:67507027。
附件1: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请书
附件2: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报情况一览表
附件3:学科代码表
人文社科处
2009年3月13日
注:请各位老师于4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交至院科研秘书,院学术分委员会将进行评审。